文化創意 Service project
溶洞照明規劃是地下窟窿照明開發使用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,只需出色的洞內照明方法能讓游客體會洞內空間的奇觀美景。因此早在20世紀70年代國際照明委員會就將窟窿照明列入“室外環境照明”,并作了專門的論說。在我國各地開發使用的溶洞不少,但對其中的照明研究不多,往往是在洞內點綴彩燈將若干現象照亮完事。對怎么使用燈火這一特別手法去提示其現象的科學和藝術內涵,則考慮不多。這樣一來,游人看后,對洞內空間特征及大自然造景的奇特境地與微妙則感知甚少,只覺得各地溶洞截然不同,顯現不出各洞自身固有的特征和精彩之處。
有些溶洞因洞內照明不良,光色使用不當,光源顯露,扎眼的眩光使游人睜不開眼睛,或是洞內游道過低一級,使游人絕望,乃至引發安全事故。因此,怎么總結借鑒國外現有溶洞現象照明的經驗教訓,把溶洞現象照明規劃好,將照明水平進步一步已成為規劃人員需認真思考和回答的一個問題。